政务诚信建设方案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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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诚信建设方案9篇政务诚信建设方案 政务诚信建设与政府公信力提升 一 政务诚信的基本内涵 (一)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 2016年3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务诚信建设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政务诚信建设方案9篇

篇一:政务诚信建设方案

务诚信建设与政府公信力提升

  一

 政务诚信的基本内涵

 (一)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

 2016 年 3 月 28 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治国理政,无信不立。一些地方政府不按合同办事,说变就变,让企业无所适从。各级政府必须把诚信施政作为重要准则,以徙木立信之态取信于民,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1]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将政务诚信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首要领域,明确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对其他主体的行为具有表率作用,事关社会信用建设工作的成败。

 近年来,我国政府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突破口,对各相关工作的推进力度前所未有。2012 年以来,国务院先后下发的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多达 20 个,仅 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政策文件就达到 7 个。与此同时,国家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相关措施主要有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依法行政、政务信息共享、“互联网+政务”、建立新型市场监管方式等。

 在实践中,目前我国推进的各项改革措施都是围绕政务诚信建设和市场监管机制创新展开的。政府简政放权、新型市场监管方式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政务诚信建设、社会共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由国务院统一部署,由不同部门负责牵头实施,理论上这些具有内在逻辑的改革措施都是由政务诚信和公信力建设延伸出来的。同时,相关改革过程也是政府向社会放权授信,提高各类社会主体信用水平,释放市场活力的过程。

 (二)政务诚信的基本内涵

 “政务诚信”和“政府信用”的概念源于广义信用理论,广义信用是指信任的凭证和依据,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信用表现为不同的具体形式,在信息社会和数字化时代,信用以各种计算机数据的形式即信用信息表现出来。政务诚信和政府信用的概念主要存在以下差异。

 首先,通常所提到的政务诚信是指政务活动被全社会所信任的凭证和依据,是以诚信的价值取向对具体的政务行为进行制约和规范,具有正向激励的导向性特征,是对各级各部门政务主体进行评价、评判的标准和依据。政府信用则作为公权力的集合而存在,集中体现一国政权和主权的可信程度,是其他主体信用的源头所在,政府信用的性质由国家制度所决定,在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其次,当前语境下,政务诚信建设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政府的工作平台、工作机制、工

 作思维和政务工作方式等以信用机制制度化进行;与政府信用的内涵相比,政务诚信的涵盖范围相对较窄,是对政府具体行为的要求和规范。

 按照广义信用的定义,理解政务诚信的范围和内涵,需要确定政府被其他主体信任的依据和凭证,政务诚信建设的具体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对政务工作的要求息息相关,目前我国政务诚信工作具体包括政务信息公开、依法行政、廉洁行政、“放管服”改革推进、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等。

 二

 当前 我国政务诚信建设取得的成就

 (一)全面实施 “ 放管服 ” 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当前我国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全面深化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政府行政职能转变的一系列改革,是我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必然要求。

 2013 年 3 月,国务院公布《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两方面做了重大部署,决定减少和下放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与认定,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以及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等[2] 。2016 年 5 月 24 日,国务院继续印发《2016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文件指出,2016 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年,年内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发展壮大新经济紧密结合,进一步形成经济增长内生动力[3] 。

 至 2016 年 5 月 27 日,我国“放管服”改革在推出三年多时间后成效显著。这三年多来国务院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618 项,占原有审批事项的 36%,多数省份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0%左右;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数量下降 76%,中央政府定价项目减少 80%;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精简 85%,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个人和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压减 44%;国家出台的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每年减轻企业负担达到 1500 多亿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系列改革已取得明显成效,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2015 年至 2016 年全国平均每天新增市场主体达 4 万户,两年内中国营商便利度全球排名每年提升 6 个位次[4] 。

 2018 年至 2019 年间,“放管服”改革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在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就业、壮大发展新动能中起到重要支撑作用。2018 年底,“一网、一门、一次”在全国范围推广,“一网通办”方面,省级、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 80%、50%,“只进一扇门”方面,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比例不低于 70%,在“最多跑一次”方

 面,省市县各级 30 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5] 。世界银行《2020 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排名上升了 15 位,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前十大经济体。2019 年 10月 8 日,国务院常务会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决定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6] 。

 (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增强政务服务改革实效

 2017 年 3 月 23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对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和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这是国务院办公厅连续第 6 年发布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自 2012 年国务院办公厅首次印发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来,我国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细化,可操作性越来越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解读回应工作更加精确主动。经初步统计,92%的国务院部门、87%的省级政府在出台政策时,实现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布后 3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7] ,各级政府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有了明显改进,对于社会舆论热点事件反应速度、灵敏度都明显提升。

 2016 年以来,国家共发布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 11 个,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深化改革、释放市场活力结合,使其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有充分准确的预期和判断[8] ,充分体现了深化改革中政府让权于民、让权于市场的理念。2016 年全国政务公开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工作进行。

 第一,推进社会改革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在省级政府层面全面公开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大力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双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动态更新;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现“阳光执法”。

 第二,促进经济发展公开。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各地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的公开工作,公开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内容,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围绕铁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对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信息进行公开;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等减税降费的政策信息加大公开力度。

 第三,对民生改善领域信息进行公开。具体包括推进扶贫工作信息、社会救助信息、就业创业信息、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等的公开。

 第四,加大对政府决策、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此外,加大政府对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相关工作的执行力度,更好地发挥媒体的作用,对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工作进行试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三)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我国政府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到了新的高度,反腐力度前所未有,廉政建设成绩斐然,政府公信力显著提升。2012 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下简称《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地方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好转和民风社风的转变[9]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纠正“四风”,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坚持不懈监督《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2015 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32128 起,处理43231 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9011 人[10] 。2018 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 2.7 万件,处分 2.5 万人,其中中管干部 29 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曝光 7 批 50 起典型案例,全国共查处相关问题 6.5 万起,处理党员干部 9.2 万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11] 。这一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在反腐问题上的决心和立场,有力提升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地位和公信力。

 经过近年来的努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反腐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人民群众给予高度评价。2015 年国家统计局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1.5%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12] 。中国社科院一个问卷调查显示,93.7%的领导干部、92.8%的普通干部、87.9%的企业人员、86.9%的城乡居民对中国反腐败表示有信心或比较有信心[12] 。

 巡视工作也是从严治党保持廉政行政的重要举措,至 2017 年完成对中管高校的巡视工作后,即实现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目标,巡视工作经验和创新实践将固化为制度成果进一步深化推进。同时,巡视“回马枪”成效显著,中央巡视工作不断创新形式,加大力度,截至 2017 年初,中央巡视组已经巡视了 240 多个党组织,实现了对地方、央企、金融单位和中央国家机关四个板块的巡视全覆盖[13] 。

 2018 年,我国进一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首先,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国家纪检监察系统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对 52.6 万名党员做出党纪处分,对 13.5 万名公职人员做出政务处分[14] ;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有 5500 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天网 2018”行动追回 1335 名外逃人员,其中“百名红通人员”5 名,追回赃款 35.4 亿元,宣示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14] 。

 三

 政务诚信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

 “ 放管服 ” 改革存在 “ 最后一公里 ” 问题

 2017 年 3 月 5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政府工作报告时着重指出,“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我们一定要让企业和群众更多感受到‘放管服’改革成效,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坚决除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开便利之门”。政府实施一系列改革在各级政府和部门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现实中,相关改革同李克强总理提到的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之间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县级、农村基层,相关改革举措尚未在企业和群众中产生切实成效,“放管服”改革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基层政府对“放管服”改革的认识不到位。李克强总理在 2017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转变政府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这是政府自身的一场深刻革命,要继续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披荆斩棘向前推进”。可见,“放管服”改革过程就是政府自我革命的过程,改变以往政府部门权责不清、权力过大、制约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发挥的情况,改变我国经济社会活动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等问题,改革过程是政府让位于市场发挥作用的过程。目前,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此并没有深刻的认识,将国家层面推出的系列改革措施当成上级布置的行政任务而被动完成,结果造成很多工作在落实中流于表面,企业和群众等主体并未切实体会到改革的应有成效。

 第二,基层“放管服”改革缺乏日常监督评价机制。“放管服”系列改革由国家全面推动实施,具体层面的落实效果则基本由基层政府对此问题的理解和认识水平决定,并没有统一的监督评价机制,工作具有主观性,存在“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的问题。“放管服”改革缺乏上级政府、同级监督(如人大)、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监督评价以及专业第三方对政府工作的评价机制,导致基层政府未能将改革政策落到实处。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

 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稳定市场预期的基本要求。近年来,在国家大力推动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出重大步伐,取得显著成效。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

篇二:政务诚信建设方案

县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2013 年 9 月, 我县启动了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制订了《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12月下发了《关于成立 XX 县政务诚信建设专责小组的通知》, 成立了由县纪委副书记、 县监察局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从县府办、 县纪委监察局、 县人事局、 县财政局、 县法制局等单位抽调组成。

 一年来, 各相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政务诚信体系建设的 9 个方面扎实开展工作, 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方面

  (一)

 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县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学习, 深入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和全国、 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 并对有关依法履行职责问题进行认真研究、 部署落实。

 各工作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履责, 严格把关, 妥善处理法律法规问题, 确保依法行政。

 (二)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针对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的新情况, 不断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关于成立 XX 县纪委监察局办案监督领导小组的通知》、《纪检监察派驻(出)

 机构对所辖单位实施监督的暂行办法》 等多项规章制度, 进一步提升工作制度化、 规范化水平。

 信访室(举报中心)

 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流程》 等工作规范, 落实限时办结制度等, 今年 3 月制定《关于成立XX 县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问题直查快办小组的通知》, 案件检查室、 审理室严格执行案件查处法律法规, 我县案件处理连续十多年无申诉。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机关各室和派驻机构每月汇报工作情况, 确保依法执纪、 依法办案。

 (三)

 开展依法治理。

 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 今年 6 月 20 日举办 1 期廉政直通车信息发布工作培训班, 全县 30 多名农村廉政直通车信息发布员参加了培训。

 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着力规范执纪执法监督行为。

 加强对涉案款物的监督管理, 切实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 促进依法执、 纪依法办案。

 二、 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方面

  (一)

 建立健全广泛征求民意机制。

 对于县的重大决策部署, 由主管部门先行组织深入基层和工作第一线调研, 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于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文件,通过新闻媒体、 政府网站等形式征求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建议。

 (二)

 健全全局性事项的会议讨论和决定机制。

 建立了 县政府全体会议、 县政府常务会议、 县长办公会议、 县政府工作会议等制度, 根据各项工作的区别适时召开相应的会议, 确保决策合理。县政府全体会议制度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指示和研究全县的重要工作部署。

 县政府常务会制度主要是研究制定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 近期计划、 政府阶段性工作安排等。

 县长办公会议制度主要听取各副县长阶段性工作汇报, 研究涉及的有关问题, 部署阶段性工作。

 县政府工作会议制度主要讨论县政府日常工作中需解决的事项; 需由县政府协调的工作事项等。

 2014 年 1 月至今, 我县共召开了县政府工作会议 62 次、 县政府常务会议 7 次, 落实重大决策事项 61 件。

 (三)

 设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机构。

 对事关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社会涉及面广、 专业性强、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工作事项, 在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前, 就该项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合理性、 可行性、 可控性等进行专家咨询论证。

 近年来, 先后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 项目准入评估专家库等, 目前专家信息库共有各类专家 121 人。

 三、 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

  (一)

 抓好常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依托县公众信息网、 XX 县廉政直通车、 广播电视台等载体, 向社会各界公开常规的政务信息, 包括县内时政新闻、 机构设置、 办事程序、 办理时限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方面。

 据统计, 2014 年 1 月至今, 我县共发布各类常规政务信息

 近 3 万多条, 进一步畅通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 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二)

 抓事权公开。

 一是公开政府的重要决策。

 年初, 将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规划以及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 通过新闻媒体、 公开栏、 公报等形式向群众公开。

 每季下发重点项目、 重点工程台账, 及时通报工作进度, 接受群众的监督。

 凡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 重要政策, 决策之前都通过召开座谈会、 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全面公开行政审批内容和权限。

 下发《2014 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 公布县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106 项, 决定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 3 项, 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16 项, 决定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 38 项, 包括实施单位、 审批项目名称等重要信息。

 三是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通及时、 主动向社会公开。

 如扶贫双到、 支农惠农政策、 生态文明村建设情况等及时通过座谈会、 公示、 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

 抓财权公开。

 坚持财政预决算向人大报告, 建设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投标,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外公布。

 加强乡 镇和县直单位领导干部财经纪律方面, 进一步规范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开支行为。

 在“三公”经费支出公开方面, 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 目前在单位内部公示, 以加强对领导干部开支的监管。

 今后, 将按照上级的部署适时向社会公开。

 (四)

 抓人事权公开。

 对于要招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统一在县信息公众网等官方媒体上公布, 统一招考, 并且安排纪委、 组织等部门全程监督。

 对于拟提拔的领导干部,严格落实民主推荐、 组织考察、 任前公示等环节, 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 公正、 公开。

  (五)

 抓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公开。

 通过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等方式对社会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公开, 确保群众的知情权。

 加大对教育、 医疗、 公路收费等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 县内所有学校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全部公开, 并严格按标准收费, 没有出现乱收费现象。

 各卫生院、 医院将药品价格、 医疗收费项目和收费依据全部公布上墙, 保障群众的利益。

  四、 推进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方面

  (一)

 加强工程项目管理。

 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方式, 原则上全部采用 BT 模式建设, 由建筑商先投资建设项目, 待工程完成后再移交回政府, 提高了围标、 串标成本, 防止违规挂靠出借资质。

 这一做法得到省委巡视组的充分肯定。

 2014 年 1 月至今, 全县已有 2个政府投资项目采用了 BT 模式建设, 涉及资金 2908.5 万元。

 建立重点工程监督保廉机制,成立监督小组不定期检查重点工程的建设进度和资金运作情况, 促进工程廉政建设。

 依托双信平台公开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两大项八小项信息, 努力把工程项目打造为“阳光工程”、 “诚信工程”、 “优质工程”。

 截止目前为止, 双信平台共发布信息 400 多条。

 (二)

 严把工程招投标“三道关口”。

 以工程建设中易出问题的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作为监管重点,严把中标通知书发放关, 加强对开标、 评标、 定标的监督; 严把中标后公示关,中标结果即日在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严把工程交易关, 所有招标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并通过网络全程监控, 确保工程交易“阳光操作”。

 2014 年 1 月至今, 共完成各类工程公开招投标 37 宗, 工程预算造价 21676.95 万元, 中标价 21395.71 万元, 节约资金 281.24 万元, 应公开招率 100%、 公开招标率 100%,全县建筑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三)

 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 做到采购程序公开、 采购信息公开、 评审过程公开, 努力做到供应商满意、 采购单位满意、 群众满意。

 2014 年 1 月至今, 通过采用公开招标、 询价采购、 竞争性谈判、 协议供货采购等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97 次, 采购金额 4835 万元, 与采购预算金额 5166 万元相比, 节约资金 331 万元。

 五、 推进高效政府建设方面

 (一)

 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 抓作风暗访促干部作风好转。

 在 4 月下旬召开了“正风肃纪”动员大会, 重申严禁公款大吃大喝、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公款旅游考察等六方面纪律。我县作风暗访组和信访举报直查快办小组继续对公款节庆送礼、 公款“大吃大喝”、 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行为进行明查暗访, 对顶风违纪的要严厉惩处并予以曝光。

 国庆节放假前对全县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电话检查在岗情况, 基本上各负责人都在岗。

 今年以来县纠风暗访组共出动 70 多人次, 开展明查暗访 30 多次。

 在国庆节放假期间还根据各单位各部门上报的公车停放点进行暗访检查, 没有发现违规停放的现象; 督促在县政府公众网上有被投诉的单位回复网民投诉咨询; 进一步落实市纪委第一期作风暗访片曝光反映问题整改落实。发出了《“正风肃纪”行动暗访督办通知书》, 各相关单位已落实整改。

 (二)

 建设镇村基层便民服务系统。

 将镇村便民服务系统与市县两级网上办事大厅有效对接, 建立申办人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信用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 通过信任在先、 审核在后的“后置审核”和材料证照邮寄的有效方式, 实现群众足不出村“一站式”申办市、 县、 镇三级审批服务。

 据统计, 截止今年 10 月, 全县 15 个镇和 200 个村(社区)

 已升级 45 个便民服务站。

 目前已为群众代办事项 473 件。

 其余 170 个村(社区)

 便民服务站升级工作已开展, 确保在 11 月实现全县铺开。

 (三)

 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启动网上办事大厅 XX 分厅并开通试运行, 设置“政务公开、 投资审批、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效能监察”五大功能板块, 完成与市网上办事大厅的无缝对接。

 目前已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的 51 个单位已梳理出审批事项 710 项, 其中 710 项可实现在线办理。

 抓好镇村便民服务站的建设, 为县行政服务中心和 45 个镇村便民服务站配置了打印复印一体机、 高清拍摄仪、 等设备, 举办网上办事业务操作培训班 8 期培训 400多人。

 (四)

 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按照省、 市、 县关于做好 2014 年纠风工作的有关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 2014 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 安排, 于 10 月 8 日至 11 日组织政风行风评议团, 通过听汇报、 实地检查、 查阅资料、 量化评分、 反馈评议情况等方式,通过综合测评, 县教育局等 8 个单位均达到“满意”等次; 县水务局等 11 个单位在今年政风行风评议“回头查”工作中均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到 11 月 7 日止, 我县共有 10 个县直单位上行风热线, 收到群众提问 251 个(其中电话 135 个、 短信 116 条), 在线时解答问题 223 个,跟踪解决落实问题 28 个。

 六、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

  至 2014 年 6 月, 我县地方政府债务总额 58579 万元, 其中, 县级债务 40865 万元, 乡 镇级债务 17714 万元。

 当年上半年 GDP38.07 亿元, 债务负担率 15%。

 2009 年, 出台了《清偿公路建设历史债务实施办法》, 确定县财政每年拨出 2000 万元左右偿还公路欠债, 根据欠款情况, 按比例分月度、 中秋、 春节支付工程款。

 针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特别是公路、 教育、 水利等欠债形成时间长, 规模大, 名目 繁多,债权复杂的实际, 坚持以县为主, 组织财政、 审计、 监察等部门和债务部门, 对债务进行逐项核对、 逐笔依法清理认定, 实事求是地开展清理, 做到有数可查、 有据可依。

 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整合地方现有资源、 公开拍买闲置房产、 用地使用权、 大力争取上级支持等多种形式化解债务。

 我县依法与债权人沟通协商, 以签订《承诺书》 的形式, 按比例削减债务。从 2011 年开始, 按公路承建商签订《承诺书》 时税后所欠本金按欠款比例支付工程款。

 至2013 年 4 月, 全县教育债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债务已全部偿还完毕。

 七、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

 严把公务员入口关。

 做好 2014 年公务员招录工作。

 加强对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诚信考核(资格复审)

 准入工作, 2014 年全县新招录公务员 105 人, 其中:

 乡 镇招录 18 人, 县直机关 35 人, 公检法司 26 人, 选调生 26 人。

 (二)

 抓公务员诚信考核结果运用。

 一是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定等和评优评先的依据。公务员当年度诚信考核总得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 当年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等次,才能参与当年的评优评先活动; 公务员当年度诚信考核总得分在 70 分以下, 当年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公务员当年度诚信考核总得分在 60 分以下, 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是作为公务员职务升降、 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诚信考核当年得分在 70 分以下的,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连续两年得分在 60 分以下的, 予以辞退。

 今年对 2013 年全县政府序列股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公)

 57 单位共 1147 人进行了年度考审核备案工作, 其中, 优秀等次 160 人, 称职 901 人, 不定等次 81 人, 不参加考核人数 4 人。

 (三)

 强化教育, 增强公务员综合素质。

 把诚信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引导全县广大公务员树立率先诚信的意识。

 开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宣传教育活动、 以“诚信公务员...

篇三:政务诚信建设方案

镇金水社区居委会 社区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办关于诚信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我社区社会诚信建设水平,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加强整治,完善制度,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优化环境”原则,围绕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存在的问题,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信用秩序,一手抓信用体系和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着力在基层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上下功夫,初步构建我社区诚信建设配套制度,使我社区诚信环境有所改善,群众对诚信建设满意度得到提高,为构建完整的诚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政务诚信建设 1、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规范。对我社区现有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在办证大厅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和办事结果,完善便民服务制度。

 2、对我社区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废止或修订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

 3、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范围、形式等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务重要信息公开和披露机制。在居民微信群将本年度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政府预算、重大突发事件等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逐步有序公开,全方位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4、加大反腐力度,强化服务承诺落实。严厉查处收受礼金行为,对社区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的,予以免职,并依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坚决查处和防范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实施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和其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贿赂行为,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大干部队伍作风整治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问责不作为、慢作为等慵懒散行为。

 (二)社会诚信建设 1、强化对社区存在问题的治理。进一步扩大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的运用;完善社区“三资”管理制度,固化合同签订、招投标、资产申请和报废等程序,发挥好银行监管账户、社区代理记账功能作用,做到大额支出应有社区居民代表或党员代表签字,对社区“一把手”不定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离任的社区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严厉打击社区干部以权谋私、侵吞集体资产等行为;强化对社区房屋(包括集体厂房和社区居民用房)出租和集体土地租赁行为的监管,严格落实业主负责制,坚决打

 击只租不管等只顾私自利益,不负责任、不顾大局的行为。

 2、开展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引导在我社区注册的社会组织严格按照章程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建立健全财务和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建立诚信档案;

 3、开展个人诚信示范点建设。建立社区干部人员个人诚信档案,在评优评先、提拔任用、人员管理等领域中作为重要参考内容;建立社区干部特别是社区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诚信档案,作为社区干部领导班子配备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不诚信干部坚决清出社区干部队伍,维护基层党组织形象;探索建立个人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惩戒重点人群不廉洁、不诚信行为,增强个人信用意识,为社会成员树立诚实守信的表率形象。

 三、实施步骤 2018 年我社区诚信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1~3 月)。制订完善活动方案,组织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启动诚信建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3~10 月)。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对照工作任务,逐项落实,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并根据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工作进度情况进行会议讨论。

 (三)考核总结阶段(11~12 月)。对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对未落实和未得到整治的问题,督促限期落实,同时巩固和

 维护工作成果,使诚信建设工作融入本单位的日常工作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金水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8 年 1 月 19 日

篇四:政务诚信建设方案

县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 20xx 年绥化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绥信发〔20xx〕2 号)要求,充分发挥政务诚信的表率和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助力重塑 xx 投资营商新环境,推动 xx 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主体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违诺行为作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部门诚信行政水平,努力打造诚信 xx 品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 xx 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工作机制,构建政

 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推动政府部门公开承诺制度化,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治理,探索建立政府部门诚信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和公务员信用奖惩机制,不断提升政府部门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约意识,积极发挥信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到 20xx 年年底前,借助上级部门的政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系统,初步建立政府及其部门和公务员的政务诚信档案,各乡镇做出的承诺全面兑现,政府机构拖欠企业账款存量清偿得到有效解决。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政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 . 1. 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依托市级诚信信息归集共享系统,完善我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公务员诚信信息归集共享系统建设,将各乡镇,各部门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和各类经济社会活动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复议决定、仲裁裁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严重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未兑现政府惠民利企承诺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营商局、法院;责任部门: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xx 年底。)

 . 2. 建立完善政务信用信息归集报送机制。依托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多渠道定期归集整合政务信用信息。分层级建立政府及其部门和公务员政务诚信档案,做好政务信用信息数据分析管理。(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营商局、法院;责任部门: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xx 年底。)

 (二)大力推动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各乡镇,各部门应于每年 7月 31 日前,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主要服务事项和利民便企措施为重点,以坚持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和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结合各自职责依法依规,通过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和信用门户网站多渠道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政府部门承诺全覆盖。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新媒体视频主动做出公开承诺,要探索推广各领域政务诚信承诺书模板,鼓励特色承诺经验做法,政府门户网站要设立政务诚信公开承诺专栏,将各部门承诺内容在网站专栏集中公示。对于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的政府部门公开承诺内容,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失信违诺的,归集至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记入各部门信用档案。(牵头部门:营商局;责任部门:政府办,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xx 年 7 月底。)

 (三)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违诺专项治理。将破坏营商环境、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问题作为治理重点,着力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失信违诺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及时督办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加大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力度。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现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不得新增拖欠政府类投资项目工程款,杜绝新增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事项的发生。不断完善政府机构失信防范长效机制,建立党政机关被执行人未结案件通报机制与约谈机制,确保党政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零增长”,(牵头部门:营商局、财政局、工信局、法院;责

 任部门: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完成时限:

 20xx 年底。)

 (四)推进重点 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 1. 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采购领域相关信息公开、共享及不良信息记录公示等诚信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加强对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牵头部门:财政局、发改局、营商局、县委编办;责任部门:各乡镇;完成时限:20xx年 6 月底。)

 . 2. 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及时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招标代理机构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等,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完善政府招投标领域信用记录及信用报告使用查询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招投标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创造公开、透明的招标投标环境。(牵头部门:财政局、发改局、营商局、县委编办;责任部门: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完成时限:20xx 年 6 月底。)

 . 3. 加强中省县直事业单位诚信建设。改进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规范年度报告填报规则和格式,进一步增强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规范性和真实性;进一步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个人)限制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联合惩戒制度,规范惩戒程序,推动整改落实。(牵头部门:财政局、发改局、营商局、县委编办;责任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20xx 年 6 月底。)

 (五)强化公务员诚信教育。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将诚信教育纳入各乡镇部门公务员年度培训计划,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将诚信作为初任、任职、在职培训的必须内容,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法律和信用意识,增强公务员守法诚信意识和依法践诺履职能力。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通过鼓励自觉学比先进、寓教于乐、行政实践等方式塑造公务员模范守信、带头践诺的良好形象。(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营商局;责任部门:各乡镇;完成时限:20xx 年 6 月底。)

 (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考核约束。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就政务公开、承诺兑现、信用管理等方面内容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实施社会信用评价并纳入年底实绩考核内容,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政务诚信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业绩表现的重要参考。积极探索公务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推动公务员政务信息应用,政府部门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依规取消评选资格。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完善容错机制。(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营商局;责任部门: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xx 年底。)

 (七)广泛开展信用园区、信用社区、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按照评价标准,开展“讲诚信、亮承诺”信用园区、信用社区、信用乡镇

 创建活动,严格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围绕塑造新品牌和新形象,选树一批符合标准要求、引领和提升效果显著的信用园区、信用社区、信用乡镇,带动本地整体信用工作水平提升。营商局将适时选取创建成效明显、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信用园区、信用社区、信用乡镇推荐作为全省创建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营商局、商务局、民政局;责任部门: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完成时限:20xx 年 6 月底。)

 (八)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改革。各部门要着眼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极简审批模式,强化信用+行政审批应用,进一步简化事前审批服务流程。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应予即时办理,申请人信用状况较好、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应先行受理。要广泛组织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梳理适用行政审批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并经合法性审查后,以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布。适时制定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的政策指引,明确适用条件、适用范围、适用程序、总体要求等,为助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增添活力。(牵头部门:营商局、办事中心;责任部门: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xx 年底。)

 (九)以信用为支撑助力经济加快发展。要持续压缩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办理时限,推动即时办理,实行“一网通办”,构建以市场主体为核心的新型服务模式,超前介入,主动服务,精准推送,对失信市场主体及时提示告知信用修复条件和修复流程,助力企业复工

 复产。

 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息的深度融合,积极发挥信用助力普惠金融作用,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及时对接金融机构需求,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推动信易贷产品落地。引导更多企业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助力提升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能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

 积极稳妥有序地向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放公共信用信息,加强交流合作,鼓励推出信用惠民便企产品,营造“信用有价、信用有感、信用有利”的氛围,继续扩大个人诚信积分试点范围,推进“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信易购”“信易付”等信用惠民便企应用落地,鼓励支持扩大消费。(牵头部门:营商局、金融办、人民银行;责任部门: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 6 月底。)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文件精神,把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根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具体措施推进落实,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二)切实加大推进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各部门要聚焦工作重点,狠抓责任落实,充分运用微信、网站等媒体不断加大政务诚信建设宣传力度,通过信用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政府部门政务诚信建设

 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果。在各类宣传活动中适时融入政务诚信宣传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部门制作本单位本部门政务诚信建设宣传短片、宣传手册,通过各种载体组织开展守信践诺政策宣讲,热线座谈等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及时总结报送。各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本领域的诚信建设工作。各牵头部门分别于 20xx年 12 月 4 日、20xx 年 5 月 24 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工作采取的方法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工作建议等内容)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营商局(办事中心1003 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163.com;联系人:程琳;电话:

篇五:政务诚信建设方案

X 县 2022 年政务诚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和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7〕94 号)、《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116号)、(洪办发〔2022]2 号)、《南昌市 2022 年政务诚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洪信办发〔2022]27 号)、《X X 县委办公室 X X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行动方案》(进办发〔2022〕4 号)的通知 》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高政府公信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社会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深入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整治我县政务领域诚信问题,着力解决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合作协议不履行、

 账款支付不到位、涉政府产权纠纷等突出问题,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头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排查整改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部门实际, 抓好政务失信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二)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措施清单,抓好落实整改。同时,把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政务失信行为发生。

 (三)宣传教育与监督惩戒相结合。各部门在加大政府守信践诺、公务人员依法履职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要加快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监督评价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务失信问责,加大对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

 三、主要任务

  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整治方面。各部门全面梳理各类承诺事项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络公开并接受监督。各部门在排查问题的基础上,重点针对 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前政府拖欠民营、中小企

 业账款、"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政策承诺和合同契约失信违约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将排查出的问题按时清零。对整改过程中新发现和新产生的政务失信问题要及时列入问题清单,一并在整改阶段加以清理解决,确保问题清理整治无遗漏、不复发。

 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方面。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逐条对照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排查整改本系统政务失信问题,列出整改落实清单,并如实报送整改情况。

 (一)政府采购领域

 1.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是否建立了政府采购诚信责任制度,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 2.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透明交易; 3.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环节是否存在失信违约问题; 4.是否依法依规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中的违约失信行为。(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政数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二)招标投标领域

 1.是否建立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应用信用报告制度; 2.是否健全了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掌握招标投标领域的招标代理机构基本信息、招

 标投标活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确保招标投标环境公开、透明。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 (三)招商引资领域

  1.是否严格依法依规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是否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是否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理由毁约失信,是否随意改变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和合同约定;

 3.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是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牵头单位: 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四)政府投资项目领域

 1.是否严把项目建设条件审核,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2.是否存在未批先建, 先开工后立项行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3.政府投资项目是否存在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违规新设涉企保证金项目和"打白条"行为。(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五)地方政府债务领域

 1.是否强化了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健全了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建立了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2.是否科学设置了风险预警指标,对政府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部门,进行风险提示; 对政府债务风险极高的地区、部门,进行风险预警; 3.是否建立了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机制及考核问责机制,强化了对各级政府债务举借、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科工信局、县审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四、实施步骤 政务失信问题和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专项治理从 2022 年 7月下旬至 9 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活动。

 (一)自查自纠阶段2 (2022 年 8 8 月 月 0 10 日- -8 8 月 2 12 日) )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失信问题和重点领域政务诚信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对涉及的内容逐条对照检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8 月 12 日前,各部门将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问题报告报送县信用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 (2022 年 8 8 月 月 1 21 日- -9 9 月 5 5 日) )

 对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的问题进行分类,并按照职责分工,转交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各单位要建立

 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做到每个问题都有记载、每个问题都有措施、每个问题都必须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2 (2022 年 9 9 月 6 6 日- -9 9 月 5 25 日) )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同时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并于 9 月20 日前报送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将讲诚信、守诚信作为依法治县、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重要内容,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等严重失信问题发生。

 (二)强化信息归集公示。

 违法违规、失信违约产生的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等政务失信信息,要归集至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托信用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行政务信用信息“双公示”。

 (三)加大宣教力度。

 各部门要加大政府守信践诺宣传力度,开展公职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强化信用学习,提升守信意识,切实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干部诚信履职意识。广大干部要树立依法行政、重商践诺观念,带头讲诚信守契约,依法依规制定政策、签订合同、作出承诺,杜绝违法违规乱答应、乱准许、乱承诺,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篇六:政务诚信建设方案

宁 省 八 民 政 府 文 件  辽 職 发 〔2 0 1 7〕1 9 号 辽宁省 人 民 政府 关 于 印 发 辽 宁省 加 强 政务 诚 信 建 设 实 施 方案 的 通 知  各 市 人 民 政府 , 省 政 府各厅 委 、 各直 属 机 构:

  现 将 《 辽 宁 省 加 强 政 务 诚信建 设 的 实 施 方 案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彻 执 行 。

  辽 宁省 人 民 政 府  2 0 1 7年4月9日  ( 此 件 公 开 发 布 )

  辽 宁 省 加 强 政务 诚 信 建 设 的 实 施 方 案  为 贯 彻 落 实 《 国 务 院 关 于加 强 政 务 诚信 建 设 的 指 导 意见 》( 国 发〔2 〇 1 6〕7 6 号)

 精 神,  加 强 政务 诚信建 设, 充 分 发 挥政 府 在 社会 信 用 体 系 建设 中 的 表 率 和 引 领 作 用 , 优 化 辽 宁 营 商 环 境 , 制 定本 实 施 方 案。

  —、 总 体 要 求  全 面贯彻落实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 四 中 、 五 中 、 六 中 全 会 精 神 , 深 入 贯彻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系 列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 特 别 是 关 于 加 强 社 会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方 面 的 重 要 指 示 批 示 精 神 , 按 照 党 中 央、国 务 院 的 决 策 部 署 和 省委、 省 政 府 关 于 加 快“信 用 辽 宁”建 设 的 总  体 要 求 , 将 坚 持 依 法 行 政、阳 光行政作 为 推 进 政 务 诚 信建 设 的 重要 手 段,不 断 提 高 政府  行 政 效率 , 提 升 政 府 公 信 力 ; 将 建 立 政务 领 域 失 信 记 录 和 实 施 失 信 惩戒措 施 作 为 推 进 政 务 诚 信 建 设 的 主 要 方 面, 强 化 督 导 考 评 , 不 断 提 升各 级 政府 诚 信 行 政 水 平 和 公 务 员 队 伍  E 3 I辽 宁 省 人 民 政 府 公 报I 2 0 1 7.  1 0 

 诚信履 职 意 识 ; 将 危 害 群 众利益、 损 害 市 场 公 平 等 政务 失 信 行 为 作 为 治 理 重点, 建 立 健  全 以 信 用 为 核 心 的 新 型市 场 监 管 机 制 。

  二、 探 索 构 建广 泛有 效 的 政 务 诚 信 监督 体 系  (一)

 建 立 政 务 诚 信 专 项 督 导 机 制。

 加 快 建 立 以 信 用 为 核 心 的 政务 诚 信 监 督 体 系,  上 级 政 府 要定期 对 下 级 政 府 进行 政 务 诚 信 监 督检 查 , 实施政 务诚信考核 评 价 , 考评 结 果  作 为 对 下 级 政府 绩 效考核 的 重 要 参 考 。

 按 照“公 开为 常态, 不 公 开 为 例 外”的 原 则, 全  面 推 进政 务 公 开 , 让权 力 在 阳 光 下 运 行 。( 牵 头 单 位:省 政 府 办 公 厅、省 发 展 改 革 委 ;  配 合 单 位:

 各 市 政 府 ) (二)

 建 立 横 向 政 务 诚 信 监 督 机 制。

 各 级 政府要依法 接 受 同 级 人 大 及 其 常 委 会 的 监  督, 接 受 人 民 政 协 的 民 主 监 督, 将 办 理 和 落 实 人 大 代 表 建 议、政协委 员 提 案 的 情 况 作 为  政 务诚信建 设 的 重 要 考 量 因 素 。

 ( 责 任 单 位: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市 政 府 ) ( 三 )

 建 立 社 会 监 督 和 第 三 方 机 构 评 估 机 制。

 完 善 政府 失 信 投 诉 举 报 机 制 , 充 分 利  用 民 心 网 和1 2 3 4 6失 信 投 诉 举 报 平 台 , 发挥 社 会 舆 论 监督作用 , 畅 通 民 意 诉 求渠 道,投  诉 举报政 务 失 信 行 为 。

 实 施 区 域政 务诚信大数据监 测 预 警 。

 支 持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高 校 及  科 研 院 所 等第 三 方 机 构 对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开 展 政 务 诚 信评价 评 级 并 及 时 公 布 结 果 ,加强 社 会 监 督 。

 积 极 探 索 通 过 政府 购 买 服 务, 委 托 第 三 方 机 构 , 在 全 省 信 用 数 据 交 换 平 台 现  有 数 据 的 基 础 上, 运 用 大数据手 段, 通 过 网 络 抓 取, 群 众 投 诉 举 报 等 渠 道 , 将政 务 失 信  记 录进行整 合, 依 据 评 价标 准 对 政 府 信 用 状 况 进行 评 价 和 预 警, 对 各 部 门、 各 级 政 府政  务诚 信 整 体 状 况 进 行排 序 , 大 力 推 动 辽 宁 营 商 环 境 建 设 。

 ( 牵 头 单 位:省 发 展 改 革 委 ;  配 合 单 位:

 各 有 关 部 门 , 各 市 政 府 )

  三、 建 立 健 全 政 务信 用 管 理 体 系  (一)加 强 公 务 员 诚 信 教 育 。

 以 社会 主 义 核 心价值观 为 引 领, 深 人 开 展 公 务 员 诚  信、守法和 职 业 道 德教 育,编制公务 员诚信手 册, 将信 用 建 设 纳 人 公 务 员 培训 和 领 导 干 部专 题 研 讨、 进 修 等 课 程, 加强 公务 员 信 用知 识 学 习 , 提升 公 务 员 信 用 意 识 。( 牵 头 单  位 :省 委 组 织 部、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配 合 单 位 :

 各 市 政 府)

  ( 二 )

 建 立 健 全 政 务 失 信 记 录 。

 依 托 省 信 用 数 据交 换 平 台 , 依 法 推 进政府及 参 公 事  业 单 位 信 用 数据 库 建 设 , 形 成 归 集 政务 失 信 记 录 的 信 息 共 享 机 制 。

 及 时 从 纪 检 、 司 法 、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等部门 归 集 司 法 判 决 、 行 政 处 罚、 纪 律 处 分 、 问责处理 等 政 务 失 信 信  息 。

 将 有 关 记 录 逐 级 归 集 至 省 信 用 数 据交 换 平 台, 开 展 与 全 国 信 用 信 息 共 享平 台 的 互 联 互 通 。

 依托“信 用 辽 宁”网 站等 依 法 依 规 逐 步 公 开 各 级 政 府 和 公 务 员 政 务 失 信 记 录 。( 牵 头 单 位 :省 发 展 改 革 委;配 合 单 位 :省 监 察 厅、省 公 安 厅、 省 司 法 厅 、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 保 障 厅 、 省 法 院 等 有 关 部 门 )

  (三)

 健 全 守 信 激 励 与 失 信 惩 戒 机 制 。

 加 大 对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和 公 务 员 失 信 行 为 的 惩  戒 和 曝 光 力 度 。

 各 级 政府 存 在政 务 失 信 记 录 的 , 要根据失 信 行 为 对 经 济 社会 发 展 造 成 的  损 失 情 况 和 社 会 影 响 程 度, 对 具 体 失 信 情 况 书 面 说 明 原 因 并 限 期 加 以 整 改 , 依 规 取 消 相  2 0 1 7 .  1 0 |辽 宁省 人 民 政府 公 报| g f l  

 关 政 府 部 门 参 加 各类 荣 誉 评 选 资 格, 予 以 公 开 通 报 批 评 , 对 造 成政 务 失 信 行 为 的 主 要 负  责 人 依 法 依 规 追 究 责 任 。

 探 索 开 展 省 社 会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单位 联 合 区 域政 务  诚 信 状 况 评 价 工 作 , 在 改革 试 点、 项 目 投资 、 社 会 管 理 等 政 策 领 域 和 绩 效考 核 中 应 用 政  务诚信 评 价 结 果 。

 对 存 在政务 失 信 记 录 的 公 务 员, 按 照 相关规定采 取 限制 评 优 评 先 等 处  理 措施 。( 牵 头 单 位: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配 合 单 位 :

 各 有 关 部 门,  各 市 政 府 ) (四)

 健 全 信 用 权 益 保 护 和 信 用 修 复 机 制。

 完 善 政 务 信 用 信 息 保 护 机 制, 严 格 依 法  依 规 采 集 各 级 政 府 和 公 务 员 政 务失 信 记 录 。

 制 定信 用 信 息 异 议 、 投 诉 流 程, 及 时 处 理 异  议 申 请 或 投 诉 , 更 正 或撤 销 错 误 信 息 。

 探 索 扩 展 公 务 员 失 信 记 录 信 用 修 复 渠 道 和 方 式 ,  对在 政 务 失 信 行 为 发生后主 动 挽 回 损 失 、 消除不良 影 响 或 者 有 效 阻 止 危 害 结 果 发 生 的 ,  可 从 轻 或 免 于 实 施 失 信 惩 戒 措 施 。( 牵 头 单 位:

 省 发 展 改 革 委;配 合 单 位 :

 省 人 力 资 源  社 会 保 障 厅 、 省 法 院 等 有 关 部 门, 各 市 政 府 )

  四 、 加 强 重 点 领 域政 务 诚 信 建 设  (一)加 强 政 府 采 购 领 域 政 务 诚 信 建 设。

 完 善 政 府 采 购 诚 信体 系, 建 立 政 府 采 购 方 面 的 政 务 诚 信 责任 制 ,加强对 政 府 部 门 作 为 采购 人 在项 目 履 约 验 收 环 节 信 用 情 况 的 监  督 , 畅 通 政 府 采 购 领域 毁 约 、 违 约 等 政 务 失 信 行 为 的 投 诉 举 报 渠 道 , 依 法 处 理 采 购 人 及  有 关 责任 人 在 政府采 购活动 中 的 违法 违规 失 信 行 为 , 纳 入 政 府部 门 及 相 关责任人 失 信 记  录 。

 完善政 府采 购 管 理 交 易 系 统 , 依 法 依 规 公 开 相 关 信 息 , 提 高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透 明 度 。

  ( 牵 头 单 位 :省 财 政 厅 、 省 发 展 改 革 委;配 合 单 位:

 各 有 关 部 门 )

  (二)加 强 政 府 和 社 会 资 本 合 作 领 域 政 务 诚 信 建 设 。

 强 化政 府 有 关 部 门 责 任, 建 立  政府 和 社 会 资 本合作 失 信 违 约 记 录 。明 确 政府 和 社 会 资 本 合作 项 目 政府 方 责任 人及 其 在  项 目 筹 备 、 招 标 投标 、 政府 釆 购 、融资、 实 施 等 阶 段 的诚信职 责, 建 立 项 目 责任 回 溯 机  制 , 将 项 目 守 信 履 约情 况 与 实 施 成 效 纳 人 项 目 政 府 方 责 任 人 信 用 记 录 , 建 立 健 全 相 关 信  用 记 录 的 披 露 和 管 理 制 度 。

 ( 牵 头 单 位: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配 合 单 位:

 省 财 政 厅、 省 政 府  金 融 办 、 辽 宁 银 监 局 等 有 关 部 门)

  ( 三 )加 强 招 标 投 标领 域 政 务 诚 信 建 设 。研 究 制 定 《 辽 宁 省 重 点 工 程项 目 招 标 投 标  领 域 企 业 信 用 评价规 范 》 等 地 方 信 用 标准 。

 推 动 出 台 《 辽 宁 省 重 点 工 程项 目 招 标 投 标 领  域信用 中 介 机 构 选 择 暂 行 办法 》 , 加 强 信 用 中 介机构 的 监 管 工 作 。

 健 全 招标投标 信 用 信  息 公 开 和 共 享 制度 , 提 高 政 务 信 息 透 明 度 , 及 时 向 社 会公 开 各 级 政 府 掌 握 的 有 关 招 标 代  理 机构资质 信 息 、 信 用 信 息 及 动 态 监 管信 息等 。( 牵 头 单 位: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 省 财 政 厅 ;  配 合 单 位:

 各 有 关 部 门)

  ( 四 )加 强 招 商? 丨 资 领 域 政 务 诚 信 建 设 。

 完 善招 商 引 资 地 方性 法 规 规 章等 , 严 格 依  法 依 规 出 台 优 惠 政 策 , 避 免 恶 性 竞争 。

 规 范 各 级 政 府 招 商 引 资 行 为 , 认 真 履 行 依 法 作 出  的 政策 承 诺 和 签 订 的 各类 合 同、 协 议, 不 得 以 政 府 换 届、 相 关 责任 人 更替等理 由 毁 约 。

  建 立 政 府 招 商 引 资 领 域 信 用 承 诺 制 度 , 将 相 关 承 诺 在“信 用 辽 宁”及 各 级 政府 门 户 网 站  I B |辽 宁 省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2 0 1 7 .  1 0  

 公 示, 畅 通 政 府 部 门 招 商 引 资失 信 行为投诉 举 报 渠 道, 加强日 常 监 管 , 将 失 信 行 为纳 人  政 府 部 门 和 相 关责任人 信 用 记 录 。

 因 国 家 利 益 、 公 共利益或 其 他法定 事 由 需 要 改变 政府  承 诺 和 合 同 约 定 的 , 要 严 格 依 照法定权 限 和 程序进行 , 并 对 相 关 企业 和 投 资 人 的 财 产 损  失 依 法予 以 丰 h i t 。

 ( 牵 头 单 位 :

 省 商 务 厅、 省 经 合 局;配 合 单 位 :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市 政 府 )

  ( 五 )加 强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领 域 政 务诚 信 建 设 。

 推 动 开 展 各 级 政 府 债 务 信 息 征 集 工 作, 作 为 政 府 信 用 评 级 的依据之一, 促进政府 举债依法 依 规 、 规 模 适 度、 风险可控 和 程  序 透 明 。

 强 化 政 府债 务预 算 约 束 , 健 全 政府债 务 监 管 体 系, 建 立 政府 债 务 风 险 评 估 和 预  警 机 制 、 应 急 处 置 机 制 以 及 责 任 追 究 机 制 。

 ( 牵 头 单 位:省 财 政 厅 ;配 合 单 位:省 发 展  改 革 委 、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委 、 省 政 府 金 融 办 等 有 关 部 门 )

  (六)加 强 街 道 和 乡 镇 政 务 诚 信 建 设。

 建 立 街 道 和 乡 镇 公 开 承 诺 制 度, 加 大 街 道 和  乡 镇政 务 、 财 务 等 公 开 力 度,确 保 就 业、 物 业 、 就 学 、 计 生 、养老、 助 残 、 扶 贫 、 医 保、 住房 、 出 行 、 停 车 、 防 火 防 盗 、 优 抚 、 便 民 服 务 等 公 共 服 务 和 优 惠 政 策 有 效落实到  社 会公众 , 并将各项 工 作守 信 践 诺 情 况 纳 人 街 道 和 乡 镇 绩 效考 核 体 系 和 各 级 信 用 数 据 交  .换 平 台 征信体系 。

 积 极 开 展 诚 信 街 道 和 诚 信 乡 镇 创 建 活 动 。( 牵 头 单 位:

 各 市 政 府;配  合 单 位:省 发 展 改 革 委、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 省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 省 教 育 厅 、 省 公 安 厅、 省 民 政 厅 、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等 有 关 部 门 )

  五、 健 全 保 障 措 施  (一)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和 工 作 协 调。

 各 地 区 各部 门 要切 实加 强 对 政 务 诚 信 建 设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 研 究 出 台 实 施 方 案,落实人 员 、 经 费 等 必 要 保 障 ,做好本 地  区 本 部 门 政 务诚信建设 工 作 。

 充 分发 挥 全 省 社会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领 导 小 组 作 用, 协 调 解 决  ...

篇七:政务诚信建设方案

ZHICHANG94金融博览 年第2021 5 期人与书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诚信都被视为传统伦理的重要内容和道德的基本准则。诚信,是诚实守信的品质和人格特征,属于道德层面的概念。信用是对诚信原则的应用,是获得信任的资本。没有诚信,就不可能有信用方面的交易。那什么是政务诚信呢?政务诚信的主体是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它要求各级政务机构及其公务人员在政务活动中遵守诚信原则,对社会、对公民恪守信用准则,对公民真实不欺,做到“内诚于心”和“外信于行”。它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守信践诺、取信于民,这既是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诚信社会的重要基础。很多学者、媒体和老百姓以前关注更多的是商业和社会失信行为,而《社会信用体系“领头羊”:政务诚信理论与实践》一书则独辟蹊径,聚焦政务诚信建设。书中指出,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调查 , 全国有几千家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次政务失信比多次社会失信后果严重得多,因为这些社会失信不过弄脏了水流,而政务失信则把水源污染了。”因此,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变得非常重要。政务诚信是“第一诚信”,是整个社会信用大厦的顶梁柱,是国家治理的重要资源,是现代国家治理的“晴雨表”,良好的政务诚信能为国家有效配置资源,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务失信,社会信用大厦就会倾斜,将会引发系统性风险。作为一本帮助百姓了解政务诚信的图书,该书虽然离不开专业性,但也是一本普及读物。它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从理论和实践视角对政务诚信进行了介绍。其中最有指导意义的是,作者专辟章节,重点介绍了政务诚信建设的地方实践,分别从信用示范城市和城市信用监测指标介绍了政务诚信建设的侧重点,介绍了江苏、上海、浙江、陕西、青海和河南六个地区的典型做法及杭州、南京、苏州、郑州、泸州等部分信用示范城市在政务诚信建设方面的探索。透过这些案例,更加有利于帮助我们了解政务诚信建设和推动政务征信工作。中国几千年政治得失的教训和西方近现代政治发展的经验,无不证明了政府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诚信对社会风气的基础性影响。本书为我们打开了一扇了解政务诚信知识的窗口,通过这扇窗口,我们可以看到,政府重诺守信,会带动整个社会诚信风气的养成,增强公众的社会信任感、归属感和责任感,在社会民众中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开展政务诚信研究,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的探索和尝试。正如中央党校王伟教授所说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务诚信可谓是‘第一诚信’。强化政务诚信,是优化营商环境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胡俊超博士的这本著作,为政务诚信建设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根据和扎实的实践基础,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前瞻性,构建了体系化的政务诚信机制,为进一步创新政务诚信建设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新思路。”□(作者单位 :中国金融出版社有限公司) 孔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读《社会信用体系“领头羊”:政务诚信理论与实践》■ 肖

 炜

篇八:政务诚信建设方案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 2017 〕 75 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 年 7 月 21 日浙江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6 〕 76 号),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快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治理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紧紧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以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要引领,以建立完善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健全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为关键举措,以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为治理重点,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政务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二)总体目标。到 2018 年底,基本实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健全完善、政务信用评价与监测体系运转有效,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失信现— 1 1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第 25 期

 象明显减少。到 2020 年,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全社会监督机制全面建立,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显著提升,政民关系更加和谐,政务诚信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二、主要任务(一)健全政务诚信管理运行机制。1 提升政府履职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强化依法执行、依法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以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为重点,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一端一号一窗三库”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综合监管体系。2 建立完善政务失信记录。全面建立政务信用承诺制度,各级政府和公务员要结合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等方面向社会公开作出信用承诺。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对法院生效判决的履行情况。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违背信用承诺,以及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判决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形成信用档案。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信用浙江”网,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 建立政府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将政府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履职成效情况纳入政府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对政府的公共信用状况实施分级管理。适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信用浙江”网发布政府公共信用评价结果。4 建立公务员招聘录用信用审查机制。对有考试舞弊、替考等行为的考生,依法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对有犯罪记录、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判决、被纳入黑名单等严重失信记录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5 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治理,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各级政府因政务失信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损失或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就失信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取消相关政府部— 2 1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第 25 期

 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并对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信用不达标的各级政府,要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予以限制,并在绩效考核中作为重要参考。对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懒政怠政,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平公正、交易违约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在任用、升迁、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和惩戒,并依法依规给予处分。6 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将信用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7 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关爱机制,公务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二)健全政务诚信监督机制。1 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上级政府要定期对下级政府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对下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2 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各级政府对同级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答复,并在工作中予以落实。3 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政策制定、决策确定,尤其是作出处分、处置时发挥积极作用。鼓励社会公众对政务失信行为实施监督、投诉和举报,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高效运转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优化浙江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平台,完善投诉举报等栏目功能。加强与互联网公司、大数据公司、信用服务机构等合作,探索开展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和评价评级。(三)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1 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对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3 1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第 25 期

 2 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方责任人诚信职责,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失信违约记录及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档案。规范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各阶段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时间节点,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3 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招标活动相关信息,创造公开、透明的招标投标环境。完善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全面落实在政府招标活动中应用信用记录或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制度。4 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全面落实招商引资相关责任人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虚假承诺、虚报谎报等失信行为。各级政府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失信。不得随意改变依法依规作出的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赔偿或补偿。5 加强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各级政府举债要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和程序透明。严厉查处政府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等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6 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街道和乡镇公开承诺制度,加大街道和乡镇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物业、就学、计划生育、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停车、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并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情况纳入街道和乡镇绩效考核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诚信街道和诚信乡镇建设活动。7 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责任追究,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中相关人员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行为,相关信息纳入相关人员信用档案,并将其作为考核评价、职务任免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决策部署和本实施方案要求,— 4 1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第 25 期

 将政务诚信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细化时间进度安排,落实责任主体,全面做好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二)加快制度建设。

 要加快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监管、公共服务、政府守信践诺、公务员诚信、政务诚信评价办法等制度建设,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提升政务诚信建设制度化水平。(三)加强考核督查。

 将政务诚信建设推进情况纳入平安浙江、法治政府考核有关信用建设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约束。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将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纳入对组成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适时组织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督查工作,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四)加大宣传培训。

 充分发挥各类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加强对国发〔 2016 〕 76 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宣传解读。各地、各部门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取得的进展成效,要及时宣传。浙江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6 〕 98 号),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紧紧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以建立健全个人诚信记录和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为基础,以开展个人信用评价为手段,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弘扬诚信文化,为我省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治理体系提供有力支撑。(二)主要目标。到 2018 年底,实现个人信用记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信用评价全覆盖,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运转有效,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基本健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有效发挥作用,信用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到 2020 年,个人信用水平明显提— 5 1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第 25 期

 升,社会诚信氛围浓厚,我省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个人信用记录。1 推动完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推进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2 加快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建成全省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依托统一的省公共数据平台,将归集的人口基础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3 推动实施实名登记制度。以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等领域为重点,推进建立实名登记制度,为准确采集个人信用记录奠定基础。4 建立健全个人信用记录。以国办发〔 2016 〕 98 号文件确定的 14 类重点职业人群和 16 个重点领域为突破口,按照统一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目录格式,以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载体,全面、准确、及时归集相关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实现实时动态更新,并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形成统一的个人信用档案。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加强对个人征信机构的培育和指导,开展重点领域个人征信信息的归集与服务。(二)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与使用机制。1 加快建设个人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建设完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个人信用联合奖惩子系统,实现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实时推送,以及应用情况的实时监控、统计、汇总,信用修复和处理异议投诉等功能。省级有关单位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通过省公共数据平台调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实现个人信用联合奖惩,作为处理日常行政管理事项的必需环节和重要参考,确保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2 制定出台相关信用标准。制定出台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目录清单、信用行为清单和应用清单,明确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的种类、报送的频次,守信和失信行为类别、程度,以及政府部门在日常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具体应用环节、查询方式、应用频率和应用的强制性等内容。3 建立授权使用机制。研究制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明确各级操作管理权限,规范查询使用行为。进一步完善“信用浙江”网和“信用浙江”移动客户端功能,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和身份验证体系,向社会公众提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 6 1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第 25 期

 查询服务。(三)构建以...

篇九:政务诚信建设方案

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政府在诚信建设中的表率示范作用,深入推进我市政务诚信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求,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以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重要手段,以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为治理重点,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提升政府诚信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政府诚信履职及管理运行工作体系

 1.提升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府部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牢固树立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工作流程,积极履职尽责。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在作出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以及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的行政决策前,应举行听证会。组织开展政府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各部门)

 2.加快推进政务公开

 通过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在保护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前提下以推动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七天双公示”为重点,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依据自治区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统一公开渠道。适时公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及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情况,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各部门)

 3.加强公正监管

 (1)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行政执法部门)

 (2)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公正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各部门)

 4.提升服务能力

 (1)推动在企业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等环节开展信用承诺,强化企业信用意识。依法依规推进重点领域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核查发现企业承诺不实的,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记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公示。进一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继续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各部门)

 (2)打造我市政务服务“一张网”,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共享,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3)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全面对接融合。(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各部门)

 (4)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依法依规建立告知承诺信息归集和推送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水平。(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各部门)

 5.加强重点领域建设

 (1)各旗县区、各部门在作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借债等与市场主体关联的行政决策前,应当合理确定需求,确保规模适度;科学制定规则、流程和有关标准,明确各方责任义务,避免违约纠纷。(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

 (2)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扎实开展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强化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约束,健全财务监管体系,建立财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

 (3)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依法予以赔偿。(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各部门)

 (4)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对恶意拖欠、久拖不还、打击报复等典型案例进行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建立信用联合惩戒协同工作机制,依法依规落实相关惩戒措施,并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推动案件的有效化解执行。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6.保障合法权益

 (1)建立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和纠错、修复机制,保障公职人员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依法公正处理因政府失信行为对社会主体造成损失的案(事)件,切实维护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中

 级人民法院,市信访局)

 7.开展诚信教育

 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和信用管理制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职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编制公职人员诚信手册,将信用建设纳入公职人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职人员信用知识学习。依法依规将公职人员廉政记录、审计结论、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提升公职人员信用意识和信用能力,打造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

 (二)完善政务诚信信息归集应用体系

 1.提升信息归集质量

 (1)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务失信行为清单和认定标准,明确界定政务失信行为,按照工作管理职责向包头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报送失信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共享,推进失信惩戒。(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各有关部门)

 (2)落实《XX 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全面

 归集我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的基础信息、征信信息、一般失信信息、严重失信信息、风险提示信息等五类公共信用信息。(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各部门)

 (3)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及时报送本部门及其公职人员的信用信息,实现包括政务信用信息在内的公共信用信息的全量归集和资源共享;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规定,确保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安全。(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各部门)

 (4)及时报送全市公务员人数信息。(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5)及时报送全市行政案件败诉信息、公务员职务犯罪信息。(责任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6)及时报送全市行政复议纠错信息、法治政府考核信息。(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2.拓展信息应用场景

 (1)在公职人员考试录用、调任选任、评优评先、岗位晋升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审定等工作中建立信用核查制

 度,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部门及公职人员,应根据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实施相应约束措施。(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

 (2)在作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许可、市场准入、资质审查、证券发行、资金扶持,以及其他行政管理决策前,应当通过包头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信用中国(包头)”网站等渠道查询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信用记录,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采取约束措施。

 (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各部门)

 (三)建立政务诚信评估考核监督体系

 1.持续开展政务诚信评估考核

 (1)依据自治区统一的政务诚信评估标准,对各旗县区开展季度监测和年度评估相结合的政务诚信评价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相关要求,对各旗县区、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年度考核,聚焦政务诚信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旗县区、各部门积极整改,不断提升政务诚信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

  2.建立健全政务失信监督机制

 (1)充分发挥“12345”“市长信箱”等行政投诉热线以及网站、公众号、APP 等现有投诉举报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宽政务失信问题线索的获取渠道,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监督治理力度。(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

 (2)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恶意竞争、欺商骗企、设租寻租、盲目招商、违规举债、拖延审计、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的,以及因重大政策执行不力、决策失误、滥用职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

 (3)各级人民政府依法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并定期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委)、政协通报政务诚信建设推进情况。(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各级人民政府)

 (4)建立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排查和监督检查机制;对存在政务失信隐患的部门及人员,建立提醒、警示、约谈等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

  (5)加大对政务失信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旗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推进措施,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人员、经费等必要保障,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政务诚信评估考核工作的认识,树立“以评促建”导向,科学组织“自治区盟市政务诚信评估指标”填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优质高效做好我市相关评估指标完成情况的上报(上传)工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责任单位负责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实施《XX 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务诚信建设规范,加快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务员诚信、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政务诚信评价办法等制度建

 设。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旗县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加大对政府诚信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宣传报道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考核。各旗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以政务诚信建设引领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升。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负责本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市考核办将各旗县区、各部门实施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地区部门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内容,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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