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2篇

时间:2023-03-13 17:00:06 工作要点 来源:网友投稿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2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2020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守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2篇,供大家参考。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2篇

篇一: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20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的 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今年以来,高坪区审计局在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牵头单位区发改局的指导下,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作为联络员单位,落实分管副局长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河长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地落实。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河长制宣传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宣传联系河长制工作相关事宜。充分发挥联络员单位作用,积极协助区发改局编制《嘉陵江(高坪段)2020年度河长制工作四张清单》《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积极宣传贯彻《2020 年南充市高坪区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管理责任。

  二、开展定期巡查

  积极联系区“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巡河工

 作,对巡查中发现问题进行督促落实。截至目前,相关巡查发现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

  三、强化审计监督

  结合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积极督促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河长制责任落实、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整改,倒逼“绿色担当“。按照年度审计任务,我局对青居镇党委书记蒲怡燕,原青居镇镇长陈金钟 2 名领导干部同步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省市生态环境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深入揭示领导干部在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方面履职不全面、不充分及重视不够等问题,查找职责边界不清、规则不明、权责不对称等深层次原因;关注领导干部推动地方生态环保工作发展情况,分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成效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干部主观努力程度,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及背后的机制制度根源,促进完善绩效管理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对资源环境管理的主动性;关注领导干部对当地具有重大经济和生态价值的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保护及开发利用情况,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不依法依规行使权力的问题,分析违法违规问题的规律和特点,推动健全完善规范行权的机制制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标语、手册、横幅、公示牌、微信公众号等多

 种形式,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河道保护,倡导文明生活习惯,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积极营造全民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主要存在部分村、组级河长职责认识不到位、生活垃圾倾倒及农忙季节的秸秆堆放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更好的河长制工作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我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一是及时跟进,明确审计目标。通过实地审计调查,督促落实全区河库水资源保护工作,为生态修复、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提供决策依据;监督完善制度体系,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揭示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利用及河长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促进河长制目标全面实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细化任务,突出审计重点。重点关注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管理手段提升、水资源和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以及社会监督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三是创新方式,提升审计质效。在审计工作中将探索运用大数据审计等信息技术方法,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

 调查核实相关资料,以追踪核实违规占用林地河道、工矿企业污染饮用水源等情况,促进在信息化环境下审计技术方法的不断完善,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篇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镇 2017 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乡镇 2017 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我局作为 xx 港牵头部门,按照全县治水工作的方案和总体要求,科学计划,精心组织,统筹协调,会同县建设、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合力推进 xx 港水环境整治和“河长制”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长河长办〔20xx〕1 号关于《长兴县 xx 港水环境综合治理 20xx 年目标任务》、长委办发〔20xx〕63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完善“清三河”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及我局关于《20xx 年 xx 港水环境治理工作计划》,我局作为牵头部门,会同 xx 港“河长制”的各成员单位,重点抓好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科学修订方案和考核办法。结合 2017 年以来的整治和检查督查情况,20xx 年初,我局对 xx 港公里河道,再次组织了认真的调查和排摸,找准了河道、河岸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针对问题,重新修订完善了《20xx 年xx 港“河长制”工作方案》和《20xx-2017 年长兴县 xx 港水环境治理方案》,并制定了 xx 港“河长制“成员单位考核办法。

 二是认真抓好巡查和督查工作。根据“河长制”方案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 xx 港的日常巡查工作,定人定责,坚持每月不少于 2 次的河道巡查,对重点河段和重要的季节,

 加强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街道,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全年共落实巡查 32 次。

 三是及时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今年以来,我局较好地坚持了每 2 个月召开一次“河长制”工作例会的制度,通过工作例会,分析河面保洁、岸坡整治、截污纳管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合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截止 12 月底,通过巡查和其他途径,共发现问题 42 个,通过联合整治解决问题 30 个,督促各成员单位解决问题 12 个。

 四是定期开展整治和检测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整治活动共 5 次,参与整治力量 172 人次,清理河面水草、垃圾漂浮物、岸坡垃圾共 10 余吨,整治成效明显。1.河面保洁工作。xx 港千米的河面保洁工作均由县建设局负责,每天 1 艘垃圾清理船,上午和下午各组织一次清理打捞,较好地落实了河面的保洁工作。2.截污纳管工程。一是今年 7 月份,县建设局重点组织对 xx 港平安小区河段的雨污排水管道实施了分流改造、给水管更新,该工程历时3 个月,于 10 月 5 日竣工,受益住户 152 户。二是长海改造工程全长 1770 米,新建雨水管 3580 米,污水管 1014 米。雨污水管网改造为黄土港截污纳管工程组成部分,主要实施对原有的雨污合流管废除,新建新的雨水排放系统,实现雨

 污分流;将已改造的老小区如:园丁小区、古苑新村等污水接入已建污水管网;新建新的污水接入点,为下一步地块污水管网改造建设预留接入点。3.河面船只管理。县港航局突出抓好了河段内运营船只日常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的督查检查工作;并对高家墩桥西、三里桥河段和张王塘口交叉口的 6艘废弃船、沉船时行了清理。4.清理渔网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县农业部门,加大了对河内设置渔网的问题查处力度,共清理收缴地龙 57 只,丝网 9 张;5.岸坡整治工作。雉城街道和城管执法局联合拆除乱搭的鸡鸭棚、瓜架 6 处,面积达 100 平方米,清理乱种菜的河段 13 处,河岸垃圾清理清运 3 吨;6.水质监测工作。县环保局定期组织 xx 港的水质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河道水质变化趋势,定期公布监测结果,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

 五是重视开展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沿河居民治水护河的意识和参与的热情,我局借助媒体、网络等载体和日常巡查,积极宣传“五水共治”、“清三河”及“河长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专门策划制作了《xx 港水环境保护倡议书》,向沿河居民、单位及企业发放宣传资料 1500余份。作为牵头部门,我局规范了日常巡查、联合整治、工作例会和检查考核的各类台账资料,及时收集各成员单位报送的信息和图文资料 22 次,同时将“河长制“工作开展和落实的情况,按要求及时向河长办和治水办报送。

  xx 港水环境治理和“河长制“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日常保洁工作难度大。沿河两岸的居民治水护河的意识还不强,配合“河长制”工作及整治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高,向河里乱倒、乱排等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日常监管难度大。沿河公里距离长,居民点和企业多,在河岸边乱搭、乱种、乱养的现象屡禁不止;

 三是水质的提升难度大。xx 港与多条河道相通相连,东与东至张王塘口相连,西与长兴港汇合,中与护城河相交,虽经努力整治,但水质提升还达不到预期的标准和要求,目前经县环保部门监测,水质状况仍为劣Ⅴ,三类水质。

 1.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保洁。我局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从突击治水向制度化治水推进,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2.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我局作为 xx 港牵头单位,将进一步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及督查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 12345下一页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有关保障水安全的重要思想,根据国务院、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

 精神,结合福建生态省建设要求和全省重要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的实际,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福建地处东南沿海,与台湾隔海相望,陆域面积万平方公里,人口万人。河流水系纵横密布,集雨面积在 50 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有 749 条,总长 24629 公里,且大多源于本省独流入海自成体系。比较大的河流有“五江一溪”,即闽江、九龙江、敖江、晋江、汀江和木兰溪。其中,闽江全长 562 公里,平均年径流量 575 亿立方米,流经 7 个市 38个县近 1 千万人口,流域面积 60992 平方公里,约占全省面积的一半,被誉为福建的母亲河。我省水资源较为丰富,多年平均降水量 1677 毫米,水资源总量达亿立方米,年人均占有量约 3446 立方米,居全国第 8 位,这是在大自然留给福建弥足珍贵的自然、生态、经济和社会资源。

 这些年,历届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采取一系列的重大举措推动水生态和流域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我省沿海水资源比较贫乏而经济社会又比较发达的市县,一些河流过度的开发利用已经超出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局部地区的水体污染、河道萎缩、生态退化、咸潮上溯等问题;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四乱”、“五化”现象日益突出,进一步加强流域保护管理刻不容缓。

 20xx 年 3 月,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支持福建生态省建设

 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发表以后,我们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为此,我们厅领导亲自带领有关处室人员,开展了闽江、九龙江等重要流域的系列调研内容’>调研活动,为破解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难题寻找应对之策。经过近半年的调查研究,形成了《福建保护母亲河的调查与思考》、《全省砂石资源利用情况调查报告》和《关于推进我省小水电转型升级的调查与对策》等三个专题调研报告。呈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后引起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责成省水利厅加强研究把调研成果进一步转化为省政府的政策措施。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大胆的提出了在全省全面实施“河长制”,并报请省政府先后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省政府文件的出台,得到了省直相关厅局和各地市政府的响应和支持,为河长制和相关水资源保护管理政策措施的落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xx 年 8 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流域保护管理工作视频动员大会,陈荣凯副省长对全省实行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和落实河长制作出专题部署,进一步要求省、市、县、乡四级要全面建立由政府领导担任的河长、河段长,其中闽江、九龙江、敖江等跨设区市的重要河流由省领导担任河长,流域内

 市、县、乡政府领导担任辖区内河段的河段长,同时明确联系部门和责任主体。其他流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县、乡和街道政府领导担任河长、河段长,村和居委会设立专管员。各级河长、河段长名单由政府发文确定,并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截至 20xx 年底我省已全境落实河长制。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省级河长带头履职。我省确定闽江、九龙江、敖江三条跨流域的河长由省领导张志南常务副省长、黄琪玉副省长和洪捷序副省长分别担任,并落实了环保、水利、住建厅作为联系部门。三位省级河长坚持深入一线调研、亲自检查督导,每年还分别召开流域河长制现场会进行部署。

 二是建立省级工作平台。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以省政府省长任主任、分管副省长任副主任、24 个省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高规格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设有综合、业务、技术保障和宣传四个业务小组,负责全省河长制的组织协调、制定有关制度和承担河长制考核等项工作,指导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三是明确河长工作职责。省级河长负责指导实施跨设区市流域保护管理和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督促检查。市县级河长、河段长是包干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下级河段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和上下游之间水事纠纷,

 组织开展水环境整治和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等。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河段长和专管员职责由市县政府予以明确。河长、河段长的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协助河长、河段长履行好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河段长。

 四是完善河长制有关制度。建立了共同责任、热线联络、监督督查、培训管理和考核评议等项工作制度,并正式印发全省贯彻执行。

 五是强化考核评议。把各级贯彻落实河长制情况纳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省政府绩效考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评价的依据,同时每年坚持开展河长、河段长逐级述职评议工作,对因失职造成重大事故或不良影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

 六是抓好宣传培训。通过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及时宣传解答河长制有关难点热点问题;在人民网福建频道开辟了“河长治河”专栏、福建日报开设

 “河长制”是我省综合治水的制度创新和关键之举,由各级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整治和管理,以实现河道水质与水环境持续改善。有关做法如下:

 我省明确提出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目标是:经过 5年努力,全省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垃圾河、黑臭

 河全面消除,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为实现上述目标,进一步细化了七个方面 25 项工作内容,并组建了“河长制”工作体系。

 一是设立协调机构。“河长制”工作由浙江省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推进,并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与省生态办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省生态办主任兼任,省农办、发改、公安、财政、水利等 16 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市、县也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长制”实施、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二是建立全覆盖“河长”网络。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全省跨设区市的 6 条水系,分别由省领导担任省级河长,流域所经过的市、县政府为责任主体。所经过的市、县、乡、村分别由市、县、乡、村领导担任市级河长、县级河长、乡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目前,全省有 6 名省级河长、199 名市级河长、2688 名县级河长、16417 名乡镇级河长,并进一步向村延伸,形成五级联动的“河长制”体系。河长名单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负责的范围、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从 20xx 年开始,又全面推广了“警长制”,全省公安机关对应全省“河长”体系,配置省、市、县、派出所四级

 “河道警长”,实现“河道警长”与“河长”全配套,通过公安机关的“警长制”,来服务保障治水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还积极创新,发挥当地企业家和民间治水积极分子作用,设立了“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等,共同保护水环境。

 三是部门协作。为加强河长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沟通协调,每个省、市、县级河长都专门确定一个联系部门,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各联系部门根据河长的指示,协调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开展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省水利厅是曹娥江省级河长、省委副书记的联系部门,重点负责曹娥江流域的“河长制”工作,定期蹲点督查曹娥江水环境治理工作。

 各级河长组织联系部门和有关部门对包干河道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各类污染源、行洪排涝能力、违章建筑和河道垃圾,并按不同的污染种类进行分类登记。根据排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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